2010年11月30日 星期二

遺忘的二三事

想要遺忘一個人,很簡單
將她的名字寫在一塊新的橡皮擦上,帶著它讀書寫字
閒暇時幫它畫畫花邊,在寫錯字的時候,拿著它擦拭錯誤的痕跡
也許慢慢沾染上鉛字的墨印,又也許只是靜靜的躺在書包的深處
第一個字消失的時候,是塗改著期末考的考卷,下著雨讓人心煩
,微冷的感覺,我忽略了它。滾阿!滾阿!在腳邊的吶喊,抹上
了豔麗?還是曾經?慌張的找尋,是在懊惱阿!第二個字的消失
,是在豔陽高照的夏日午後,以一杯的清涼,我演算著過往的日
子。在最後的黑屑,勉強還能辨認?是妳